網頁

2018年3月21日 星期三

刻意練習(1) - 一萬個小時法則誤區

刻意練習這本書的作者是安德斯 艾瑞克森與羅伯特 普爾

安德斯 艾瑞克森是佛羅里達州立大學心理學教室

專門研究"傑出表現"這件事,可以說是"研究專家的專家"

刻意練習不是被發明,而是研究那些專家的學習經驗發現出來的

所以你我讀書讀到這個階段上,一定有用到一些刻意練習的方法

只是你不知道,或是太辛苦了無法堅持半途而廢

看完這本書後我覺得成為專家的路完全就是一個自花錢虐的過程

安德斯研究結果曾被各大暢銷書引用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麥爾坎 葛拉威爾的『異數』這本書

如果你沒聽過『異數』,那你應該聽過有名的『一萬個小時法則』

這個法則就是出自『異數』這本書

一件事情只要堅持努力一萬個小時法則就會成功

頂尖小提琴手堅持一萬小時的練習成為大師

披頭四初期在德國漢堡演出累積一萬小時的練習,最後成功紅遍全球

然而艾瑞克森卻說葛拉威爾是誤用誤解了他的研究成果與數據

我想他應該是有點不高興,自己1993年發表的研究結果卻在2008人靠別人的著作引起注目

但內容卻與他當初的研究方向相左

所以艾瑞克森花了一個小章節推翻『一萬個小時法則』

首先一萬這個數字並不具任何意義

艾瑞克森在1993年以柏林藝術大學小提琴學生為研究對象

他們把這些學生依照程度分為三個群組:優等、傑出、頂尖

頂尖小提琴手就是被教授肯定未來有潛力成為國際小提琴獨奏家的明日之星

發現這些頂尖學生在18歲的時候,平均累積練習時數大概七千四百個小時

在20歲的時候,練習時數已達一萬個小時

但不管是18歲還是20歲,在當時這些學生都尚未達到大師地步

通常要到30歲贏得國際比賽後才能有所成就,而在此時平均累積練習時數大概是兩萬到兩萬五千個小時

艾瑞克森認為提倡一萬這個數字,只是因為他是一個完美好記的整數

讓人容易朗朗上口的一個口號,所以才取一萬這個數字

否則怎麼不用18歲時的七千四百個小時法則呢?

而且這一萬個小時是頂尖學生們的平均值,並不是所有頂尖學生都練習量都達到一萬個小時

另一個誤解是葛拉威爾沒有把刻意練習跟練習區分開來

以剛剛說的披頭四的例子,葛拉威爾顯然把表演當作練習的一部分

這跟等等要說的針對性刻意練習是不相同的

一萬個小時法則給社會大眾帶來正面積極的鼓勵,卻也有一些負面影響

認為我就是努力、持續練習一萬個小時小時我就能成功

但是一旦努力沒有得到相對應的結果,人們就會開始找理由找藉口胡說八道

甚麼沒有天賦阿、環境不好啊,際遇不佳阿,跑出一堆理由伯

為什麼會沒有進步呢?

是因為你只注重這一萬個小時練習的『量』,卻沒有去思考如何去提高練習的『質』

愛因斯坦曾說:瘋子,就是持續做相同的事卻期盼有不同的結果

Insanity: doing the same thing over and over again and expecting different result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